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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新境界__当好先行官

作者:倪瑞俊         更新时间:2016-09-21 15:47:16

 

提升新境界  当好先行官

—关于“十三五”促进全民创业、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思考

 

倪瑞俊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后五年,也是我州加快推进“五个延边”建设和实施“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五年,更是工商部门全面落实和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五年。2015320日,李克强总理到国家工商总局调研时,形象地把工商部门定位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行官”和“守护神”,充分体现了对工商部门的殷切期望。当前,全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应以改革精神、创新思维、践行法治的方式,深入研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肩负起工商行政管理的重大责任,更好地服务于全州经济发展大局。

思考之一,以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突破口,全力服务于全州经济发展大局

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国务院自上而下推动的全面改革的重要一环,实施一年多来,已经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释放改革红利上取得了极其明显的效果。从全州来看,市场主体2014年至2015年突破17万户,实现井喷式增长,每千人市场主体数量始终保持全省第一。2015年上半年,我州每千人市场主体达到78户,远高于全省59户的平均水平,在一个只有215万人口的地域空间之内,有超过70万人从事市场经营、参与市场交易,换算一下,即每13个人里就有1个人在创业或从事经营活动,这个比例是非常惊人的,更进一步证明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显著成效。

工商部门是推进和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职能部门,是全州改革发展的重要推手和市场主体发展的主要推进器。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之内,要想在进一步提升准入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方面有所作为,必须牢牢抓住“落实”和“创新”两个重要“法宝”,打造出越来越好的营商环境。

(一)不折不扣做好落实,努力达到服务最优、环境最好、准入最便利的标准。无论“创业”还是“创新”,都应依靠市场主体,而市场主体发展的健康与否,更取决于营商环境的好坏。鉴于此,国务院大力推行了商事制度改革,在放宽准入上做足了文章。

目前,我州正处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节点,实施“开放先导、项目带动、城乡统筹、文化引领、民生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快绿色转型发展任务繁重,而习近平总书记莅临延边调研、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州召开,更是为加快“五个延边”建设加了压、鼓了劲,我州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加迫切,而打造一个营商环境更好、更加富有活力的市场,正是解决这一迫切需求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工商部门来讲,落实好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工作的关键,而落脚点就是有效利用准入服务着力促进全州市场主体发展。工商部门必须牢牢把握国家大力推行商事制度改革的有利契机,努力把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窗口的准入服务水平和登记便利化程度,让市场主体在最短时间内入市经营。

(二)扎扎实实做好创新,努力实现门槛更低、政策更宽、环境更优的目标商事制度改革自上而下推进,特别是吉林省创新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拉近了我省乃至我州与广东、江浙等发达地区在准入服务上的差距。创新永无止境。在“五证合一”进一步拓展、大力发展电子化登记、促进登记监管信息化上,我们还有巨大空间可以创新作为,需要政府的支持协调,需要部门的共同推进,我们应做好调研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为政府决策服务。

一是探索“多证合一”。国家推行“三证合一”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在“营业执照”上体现,实现“一照一码”,而吉林省更进一步将“社保登记证”和“公章刻制许可”纳入进来,形成“五证合一”,推行效果很好。我们应当在继续拓展上做文章,可根据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利用好现有登记平台,将其他需要办理的证照纳入进来。例如,企业核定的经营范围与食品经营相关,那么“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应当以适当形式在营业执照上加载,让企业产生更快、生存环境更优。

二是探索登记全程“电子化”。当前,市场主体登记在审批层面的便利化程度很高,但由于安全性和固有观念的原因,登记电子化、无纸化和信息化还相对落后。这一方面,我们应以“不出门办执照”为目标,从转变服务观念、升级登记软件(内外网安全联接、任意切换)方面入手,切实提升登记服务的科技含量,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直至网上发照,除营业执照正副本之外,全部实现无纸化办公。同时,大力开发和宣传电子营业执照(优盘或其他移动介质)的推广和使用,逐步替代纸质营业执照,特别是实现电子执照与电子商务的无缝对接,有效利用B2BC2CB2C和移动互联网技术,促进市场主体实现电子化经营。

三是探索建立综合信息平台。工商部门作为登记和市场监管的主要部门,掌握的信息量巨大。我们可以将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展,并与其它职能部门及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一方面,在综合分析市场主体的发展形势、服务政府决策的同时,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投资融资对接平台。另一方面,对市场主体预测行为动向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促进诚信延边建设,努力营造“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诚信经营,哪都欢迎”的良好局面。

思考之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探索新型监管体系,努力创造我州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秩序是衡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保障,只有真正建立起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从目前形势看,改革和创新市场监管体系,既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颠覆性的自我革命,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从我州经济发展来说,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加速发展、迅速崛起的重要保障和强劲动力。

2015年,全州工商系统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90件,行政执法案件总额达428.7万元,同比增长81%。全年检查农资经营户2954户次,查扣查封不合格种子4吨、化肥77吨;监测各类广告55000余条次,警示、责令改正、停播轻微违法广告3840条次;开展网上巡查1200余站次,受理网络消费投诉、咨询、举报139件。大力开展企业信息抽查,将7137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在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扩大社会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州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新型监管体制还未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亟需加强,监管的有效衔接机制还不完善,虚假宣传、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仍较为突出,电信、医疗、水电限制竞争行为霸王条款较多存在,让百姓深恶痛绝的传销案屡禁不止。

“十三五”时期,全州工商系统将着眼于建立完善新型监管体制机制,在放活市场主体的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提高市场监管科学化、法治化、社会化和信息化水平,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加强“宽进”后的“严管”,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竞争。进一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对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执法,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力度,保持对传销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完善针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机制和企业约谈机制。

(二)着手大数据应用,探索“互联网+”的监管创新。通过深度挖掘市场准入和监管信息资源,加强数据的关联分析与应用,研究建立工商数据综合分析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市场监管。例如,上海浦东施行的“互联网+信用监管”模式,通过将政府信息实时流向第三方电子平台并向消费者公示,督促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推动通过市场无形的手淘汰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商户,从而倒逼行业提高整体水平;同时,行业内各市场主体在平台服务中形成的信用评价、交易记录、投诉举报等数据也同步流向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对检查情况和市场评价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商户,集中力量予以严管。

(三)积极推进社会共治,推动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搭建以各级消协为基础,吸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专业服务类机构以及企业代表和相关专家共同组成的市场监督平台,负责组织、指导、考核、监督工作,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到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设中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建立部门之间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思考之三,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健全完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构建社会共治的大维权体系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将从以往过于依赖出口和投资拉动,更多地向依靠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转变。因此,要想通过消费来支撑经济增长,就必须为社会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这样做,一是不仅保护消费者的个体利益,也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共秩序,预防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在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的同时,让百姓敢于消费、乐于消费、安于消费;三是能够提升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1997年的“讲诚信、反欺诈”到2015年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可以看出,消费的变化赋予了维权新的使命和任务。由于消费结构、消费人群和地域分布不断调整,技术进步带来的新产业、新营商模式和新消费方式,使得消费者对生活品质和消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工商部门作为消费者的“娘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任务更加任重而道远。

“十二五”期间,我州的消费维权能力不断提升,特别是新《消法》颁布一年多时间,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五年间,全州共受理各类投诉2556件,调解成功2451件,解决率95.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9.98万元。但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与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许多政策内容的落实障碍重重甚至形同虚设;二是在201410月国务院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使得一些消费领域缺乏规制,例如:服务领域、预付卡消费、网购等领域;三是各个投诉举报平台之间缺乏互联互通,导致许多投诉被“踢皮球”。四是网络购物的异军突起,让网络消费维权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消费的矛盾和纠纷,看似小事,但如若处理不当,就会损害群众利益。李克强总理对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选举重要批示:“30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积极履行职责,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继续重视和支持消协组织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工商部门应主动作为,创新维权机制,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凝聚力,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我州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新贡献。

(一)着力整合消费维权平台资源随着消费网络的覆盖面不断扩展,单一区域的消费维权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消费要求。因此,工商部门力争实现全州12315指挥中心对网连接,做到全州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信息汇总分析等工作。同时参照天津市推进的“一个号码搞服务”改革,将结合我州实际,积极探索实现多个举报平台的整合途径,实现联动处置,限时办结,给消费者提供解决纠纷的一体化便利化服务。随着高铁的开通、“延边大米”品牌的深入推广,在充分学习先进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尝试立足“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成立地区消费维权联盟,积极服务区域发展,合作开展消费维权活动,强化维权工作效果,有效地解决跨地区维权问题,加强我州的消费维权工作,方便快捷解决区域内的消费纠纷。

(二)稳步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充分立足我州大市场,深入开展消费调查,建立完善缺陷问题商品公示和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制度,完善约谈程序和方式,展开约谈,强化对预付式消费等易发生纠纷问题领域的主动防控,将工作重心从事后调处更多地向事前教育、事中监督转换。严格落实新《消法》中“处罚办法”,持续开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商品和服务消费维权工作,切实解决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商品质量抽查和案件查办,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三)积极推动部门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协作沟通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社会化平台优势,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的协作机制,逐步实现监管维权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的优势,不断延伸和拓展消费维权触角以及社会公众参与消费维权社会监督的渠道,探索建立消费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各类消费体察活动,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

(四)不断适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一方面,加强对“双十一”等重要消费节点的事前约谈和指导,将网络维权监测情况及消费预测预警相结合,探索建立“延边州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为消费者搭建网络投诉通道,做到分流处置消费者有关网络侵权行为的咨询、申诉、举报案件,力争实现工商部门与大型企业、电商平台的售后服务部门及消费者组织对接,提高网络消费维权效率。另一方面,依托网络,推动延边州消费维权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的移动互联新平台的建设。在及时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征求意见的同时,消费者随时随地运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终端便捷、高效、低成本、全天候24小时地进行反映诉求,构建在线解决消费纠纷机制,使消费知识和维权信息传递更快速,引导消费者维权更理性,汇集消费者呼声更真实,更为做好开通消费维权APP这条“高速路”打下良好基础。

(五)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工商部门将积极推动投诉举报数据进入市场主体的基础数据库,打破以往投诉举报数据“孤岛”的局面,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融合,实现在有效的信用约束、信用激励机制下,促进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让自律成为习惯,从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政府监管、公众知情、社会征信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六)加强消费维权队伍建设。在人民调解绿色和解通道、公益律师团等基础上,固本培元,完善公益诉讼和维权义工队伍建设。广泛招募消费维权义工,发挥他们的突出作用,逐步满足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维权需求。根据新《消法》明确的消费者协会“社会组织”的性质和“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要求,大胆尝试公益诉讼这一消费维权的利剑,进一步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其他维权组织的作用,主动搭建消费维权社会平台,努力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

思考之四,提升新境界、当好先行官,以能力建设为中心,打造一支高素质工商队伍

从长远来看,注册制度便利化的推进和监管理念的转变,必将对现行监管体制机制带来深刻的影响:一是监管工作定位的变化,即从过去的市场管理者向企业服务者转变;二是监管工作重点的变化,从过去的单一行政执法向市场信息公示、信用评价工作转变;三是监管工作内容的变化,从事前审核向事中监管、事后监测发布转变;四是监管工作范围的变化,即从原来的全员监管向重点商户、重点问题监管转变。

(一)规范分级管理进一步理清州、县市和基层工商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事权、规范程序、错位建设、优势互补、上下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有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更好地发挥分级管理的体制优势。坚持“分”中有“统”,做到上下贯通、协调一致、运转顺畅,不断提高工商部门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不断规范,建立健全新的工作运行和管理机制,确保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措施落到位。不断改进工商部门机关的工作方法和作风,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为基层工作开展提供更好地服务、创造有利的条件。领导干部应以服务基层、带好队伍为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转变作风,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情况,为基层工作制定政策、分担责任、提供帮助、排忧解难。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把业务培训紧紧抓在手上,适时组织大规模的培训活动,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围绕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加强专业化、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建立专业领军人才库,着力培养更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创新培训机制,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业务能力素质,为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准确把握当前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适应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新要求,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不断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信息研判、问题预警、常态监管、风险防范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深入推进工商信息化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力保障商事制度改革。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切入点,科学高效地组织开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公示信息抽查比对、证照联动监管平台等软件,把商事制度改革的信息化工程高标准建设好、高效率运用好。

(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立场,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州委、州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队伍的政治建设,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学习纪律、知晓纪律、敬畏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带头人。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自觉置于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之下,杜绝先斩后奏、隐瞒不报、超越权限等行为,不断树立工商系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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